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程》(修订)和《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程》(修订)的通知
渝建发〔2007〕2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主编、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参编的《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修订)和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广厦重庆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修订)已通过我委组织专家的审查,现批准为我市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自2008年 1 月1日起实施,编号分别为:DBJ50-069-2007、DBJ50-070-2007。原《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045-2005和《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059-2007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69号,邮编:400015,联系电话:63601374)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