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中提出的“各省、市要加强对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的节能管理,要建立并逐步完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运行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我中心于2007年3月组织渝都大酒店、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等单位的专家成立了专家组,对我市公共建筑的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运行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参照国内相关技术标准,结合重庆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我市第一个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方面的标准——《公共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该标准针对公共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能源浪费严重的问题,对系统的合理运行参数、系统用能的分项计量、系统配置的设备、系统的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系统节能运行的评价指标、方法及节能运行管理的经济效益评价方法。《标准》成稿后,我中心又广泛征求我市部分政府办公楼,大型酒店、医院、商场等单位业主和相关专家意见,并经多次论证、修改后,于2008年7月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该标准对完善我市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改善我市公共建筑的室内热环境质量,提高公共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