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08〕399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宣贯工作,推广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进一步增强全市建设行业的建筑节能法制意识,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执行能力,市建委决定,组织召开《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暨墙体自保温技术推广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1月12日上午9:00—11:30,8:20—8:50签到。
二、会议地点
重庆长都假日酒店六楼桔子厅(重庆市渝北区五红路96号)。
三、会议内容
(一)宣讲《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
(二)发布《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jn烧结页岩空心砖自保温墙体节能构造图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节能构造图集》。
(三)向我市第一批通过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代表授牌。
(四)专家讲解墙体自保温技术。
四、参会人员
(一)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
(二)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甲级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特级和一级施工企业负责人,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建材、设备生产企业负责人。
(三)科研院所、建设行业各学会、协会负责人。
(四)市建委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提供2008年度建筑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和2009年建筑节能工作思路的书面材料,并于11月11日前交到市建委科教处。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负责人参会,并于11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市建筑节能中心。
(三)参会人员如需住宿,可入住重庆长都假日酒店。
(四)中午统一安排午餐。
六、联系方式
(一)市建委科教处 王春萱
电话/传真:63603771
电子邮箱:wchx1225@163.com
(二)市建筑节能中心 薛松 何丹
电话/传真:63621184
(三)重庆长都假日酒店
联系电话:67864888
附件:参会回执.doc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