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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08〕404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宣传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重庆,进一步推动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实施节能减排、建设宜居重庆”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西部(重庆)建设科技与绿色节能建筑技术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
2009年4月16日~4月19日
二、举办单位
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承办: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
重庆中新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展览地点
重庆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
四、展览主要内容
(一)宜居重庆建设科技展;
(二)绿色节能建筑技术(产品)展;
(三)绿色生态城镇、科技地产及建设技术;
(四)规划设计及园林绿化展;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六)水资源利用与节水技术(产品);
(七)绿色环保装修材料、绿色照明与节能家电;
(八)建筑智能化、管理信息化技术;
(九)建筑机械设备及其他新技术。
五、展览会配套活动
(一)首届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经济适用安全技术高峰论坛;
(二)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宣贯活动;
(三)科技地产与住宅产业发展论坛系列活动;
(四)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讨及推介会。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展会是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组织本地优秀企业参展,并组织大专院校、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人员参观学习。
(二)各参展企业应精心策划、认真准备,展出特色,展现水平,为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产业发展,培育建筑节能市场,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营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氛围作出贡献。
(三)承办单位要团结协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筛选,保证参展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保证展览效果,并做好本次展会的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展会顺利举办。
七、联系方式
(一)展会组委会办公室
1、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谢厚礼 余朝鹏
联系电话:63877474、63635766
传 真:63851880、63621183
2、重庆中新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宋薛利 熊霞洪
联系电话:62602116、62607000
传 真:63038117
3、通讯地址:渝中区上清寺路69号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邮 编:400015
(二)市建委科教处 王春萱
联系电话/传真:63603771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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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西部(重庆)建设科技与绿色节能建筑技术展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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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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